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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基本法律須知

▲雇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如不實診斷證明書)或健康檢查檢體者,將不予核發招募許可、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其已核發者予以廢止並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如有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等情形者,將處新臺幣十五萬以上七十五萬以下罰鍰並廢止許可。五年內再違反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雇主如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或未經本會許可指派所聘僱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等情形者,將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經勞工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即廢止許可。 ▲雇主如有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僱之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或未依規定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衛生主管機關;或曾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或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情形者,將處以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 ▲雇主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僱之外勞國人接受健康檢查或未依規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衛生主管機關者,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辦理仍未辦理者,即廢止許可。 ▲雇主於所聘僱之外勞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時,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者,並副知本會,違反者,將被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外籍勞工工時相關規定(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外勞工時有何限制?
有關事業類(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勞動契約範本,其中第三條「工作時間」明定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另1日為休息日。輪班制工作班次每周得更換一次,經外籍勞工同意不在此限。依前述更換班次時,外勞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第八條「休假及特别休假」部份,除天數計算方式外,增加特休日期由勞工排定,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需求或勞工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並將每年特別休假期日及未休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工資清冊。
▲一例一休法令調整對外籍勞工有影響嗎?
配合台灣法令調整,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1月4日公告「家庭看護工」、「近海船員」、「廠工、營造工、養護機構」以及「雙語人員、廚師」等業別之勞動契約範本,自1月5日生效。此次勞動基準法修正內容,包括一例一休、輪班制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休息日加班費計算,以及特別休假等事項,至於外籍家庭看護工部分雖不適用勞基法,但越勞在同一雇主繼續服務滿一定期間者亦比照辦理。

外勞聘僱許可函申請須知(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
▲辦理外籍勞工聘僱許可須檢附哪些資料?
現行申請家庭外勞程序,取得招募許可後,可先引進外勞,外勞入境15天內雇主要辦理聘僱許可函,並檢附申請書、招募許可文號、審查費收據序號、經當地主管機關核發受理外國人入國通報序號、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若初聘雇主在辦理聘僱或接續聘僱家庭看護工或幫傭前,必須檢附聘前講習證明才能取得聘僱許可函。未如期完成講習者將會給予30日的限期改善時間,若仍未參加講習,除無法取得聘僱許可外,之後如果要再聘請外國人,仍然必須先完成聘前講習才能取得聘僱許可。
▲聘前講習是什麼?
《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1已明定本國雇主於第1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的證明文件。勞動部規劃自105年7月1日起實施聘前講習,並採「網路講習」、「臨櫃講習」及「團體講習」等3種方式辦理,講習時數為1小時。講習內容著重於聘僱外籍勞工的相關法令、外籍勞工權益保障事項、外勞來源國風俗民情、雇主應注意事項及相關違法案例說明等事項。
▲無法參加講習怎麼辦?
勞動部為明確規範辦理聘前講習的作業方式,已訂定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在講習對象部分,明定除雇主本人外,對於雇主因故無法參加講習時,可由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間具有相關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表雇主對外籍勞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的親屬參加。

外籍勞工聘期屆滿續聘辦法與相關問題(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
▲外籍勞工聘期屆滿該如何續聘外籍勞工?
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修正,取消外籍勞工3年出國1日規定,已自105年11月5日生效;外籍勞工聘期屆滿前,在臺工作累計時間只要未滿12年或家庭看護工未滿14年,雇主均可向勞動部申請續聘,經許可後外籍勞工就可以不用出國,繼續留臺工作。如與外籍勞工合意期滿繼續聘僱,仲介公司得向外籍勞工收取服務費之金額,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元,並於外籍勞工聘僱期滿前2個月至4個月內向勞動部申請期滿續聘,辦理國內求才程序與現行程序相同,僅是放寬外勞期滿不強制出國。
▲申請期滿續聘應準備哪些資料?
雇主續聘外勞不須再辦理國外簽證驗證、入境前國外健康檢查等事宜,基於行政簡化,也不須於期滿續聘後3日內向縣市政府辦理通報事宜,外勞也不需3日內辦理健康檢查,只需辦理定期健康檢查,並檢附「申請書」,及填具申請書之「勞雇雙方已合意期滿續聘證明」向勞動部直聘中心申請期滿續聘。雇主不續聘的外籍勞工,仍應在聘僱許可期間屆滿日前出國,以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不同國籍勞工應注意事項
▲聘請印尼籍外勞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
政府於93年底配合開放印尼籍家庭類外勞來台工作,外勞人力仲介公司開始到印尼招募外勞,因印尼政府積極鼓勵外勞人力仲介公司提供更專業的訓練及更嚴格地執行訓練成效的考核。印度籍勞工大都信奉回教,因宗教要求不吃豬肉,是雇主較需要注意的地方。
▲聘請菲律賓籍外勞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
一般菲律賓籍勞工的教育水平均達到高中以上,大學畢業者亦不在少數,英語為菲律賓官方語言,因此大多數菲律賓籍勞工的英文能力較其他國家外勞高。多數菲律賓籍勞工為天主教徒,星期日皆有到教堂做禮拜的習慣,因此雇主若希望外勞能於星期日工作,可於聘工前先與外勞協議休假事宜,惟若雙方協議不休假,雇主應另行支付加班費。
▲聘請越南籍外勞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
越南與中國具有悠久的歷史淵源,因此不論在生活習慣或宗教信仰上皆與台灣相近。越南籍家庭類外勞歷經10年的凍結,已於104年7月由勞動部宣佈重新開放外勞人力仲介公司引進越南籍家庭看護工、漁工,但越南籍家庭幫傭仍維持暫停引進之狀態。